院审字〔2008〕1号 签发人:汤生玲
河北科技师范学院
2008年审计工作要点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和《河北省人民政府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要点。
一、 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“依法审计、服务大局、围绕中心、突出重点、求真务实”的审计方针,贯彻学院党委提出的工作目标,在抓落实、抓改革、求实效上下功夫,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,重点关注学院经济发展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特别是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,注重从体制、制度层面发现和分析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,从讲政治的高度,加强自身建设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,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,为建设和谐、节约型校园提供服务与监督,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二、审计工作原则
依照国家的法律及学院的相关规定,遵循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审计原则。
三、审计工作范围
1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,配合纪检、监察搞好商业贿赂的综合治理,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,制定《机关处室行政负责人、公司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》,以便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有章可循。对重点部位和部门开展审计调研,进行督导与检查,配合学院财务体制改革、人事分配制度改革、后勤服务保障体制改革及教学、科研改革等,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。
2、严格执行制度,履行工作职责,强化工作流程,做好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审计监督,对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开展跟踪审计,选择审计事务所信誉好、质量高并通过省教育厅资格审查入围的单位;对超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均列入审计范围,凡是不经审计的基建、维修工程责令财务处拒办资金结算。严格招投标程序,配合有关部门审查监督合同签订、施工进度与质量,严格履行合同,严格控制随意变更和超预算事项发生,对重要材料组织专门人员市场调查,货比三家,合理定价,对工程和维修项目确立后责令相关部门要明确主责人,做到谁主责谁负责,以便开展责任追究。在设备购置中,对计划、论证、资金来源、审批程序进行审查,招标、合同、货物验收严格把关,若存在问题而未改正,有权拒办资金结算。
3、对2007年度及其近三年未参加审计的重点部门、系、院的财务收支(含厂站、实验室、实习基地创收活动,国有资产的有偿租赁),未上缴财务统一管理的一切收支活动,科研经费的专项使用,受理举报经济方面存在问题均列入本年审计调查范围。
4、有针对性地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。执行院长指令,接受组织部、人事处下达的审计委托,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实施依法审计,对被审计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,促进干部依法从政,提高工作效率。
5、如果条件和时间允许,拟将对全院相关处室(系、院)等单位进行一次审计调查。对重点部位实行专项审计。对审计对象不做排序。
四、审计方式
实行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相结合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合理。配合上级部门的联合检查与专项审计,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活动。
五、审计要求
1、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,积极配合审计处做好审计工作,及时提供相关资料,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;未纳入财务管理的收入要及早交到财务处(以本要点送达后五日为限),设立部门账户,否则一经发现视为违纪行为(私设“小金库”),全部上缴学院,取消部门使用权,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,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移交纪检、监察处理。
2、审计处要按照本要点的要求,提前做好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,合理调配工作力量,统筹安排工作时间,确保审计任务的圆满完成。
3、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实事求是地对被审计人作出评价,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,并对审计结果负责。
通过本次开展全方位的审计调查、专项审计和部分处级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,分门别类地摸清学院各相关部门经济活动的现状,明确处级干部的经济责任,总结经验,查找漏洞,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,提出审计建议,为学院领导、组织、人事部门在干部使用管理上提供参考依据,达到依法治校、规范管理、科学管理的目的。
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